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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梧州市公安局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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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30 11: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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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尊敬的各位市民: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犬成为部分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全市犬只数量在逐年增加。养犬市民中绝大多数能够自觉遵守《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依法、规范养犬。但同时也存在着个别犬主在禁遛区遛犬、遛犬没有束犬链、放任犬只随意便溺等不文明现象,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犬只的行为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反映的是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一、遵规守约,依法养犬。自觉遵守《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要主动劝阻制止并举报。

二、加强管理,规范养犬。严格遵守养犬登记和免疫制度,户外遛犬时随身携带养犬证件,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老人、小孩、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事件。对于纵犬伤人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三、爱护环境,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不得随意进入禁遛区域进行遛犬;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占用公共设施;防止犬只随地排泄粪便,对排泄物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不带大型犬、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

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遵规守约依法文明养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为做新时代的文明市民,为打造“东融”枢纽门户城市,加快建设广西东大门贡献一份力量!

梧州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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