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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高铁南站广场、枢纽客运站周边公共场所非法拉客行为困扰着出行群众,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影响了梧州文明城市形象。在人流拥挤的高铁站口,时常看到黑车司机举着牌子四处揽客,遇到有可能要搭乘车辆的人,他们就一拥而上,使用各种手段让人去坐他们的车,甚至还有强行拉扯旅客的,过往乘客不堪其扰。而黑车的随意停放也常造成交通拥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梧州市召开扫黑除恶出租车、网约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在市公安局党委统一部署下,龙圩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非法揽客、拉客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以实际行动推进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快速反应 重拳出击:7月27日晚23时许,龙圩公安分局出动规模警力40人,在高铁南站整治非法拉客行为,现场抓获一批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经查,邹某强、何某铨、梁某等6名违法人员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6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此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对其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重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组长文建中到一线指挥调度工作。
警方提醒:部分乘客听信“拉客仔”的一面之词,以为“黑车”票价低廉,方便快捷,能省去排队等车的时间。岂知乘坐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不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之前热情的“拉客仔”还随时可能“变脸”,乘客一上车,车费翻倍,或者半路被强行要求提前下车等情况也经常出现。乘客还是应该选择乘坐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出行,不要听信拉客人员的“花言巧语”,避免上当受骗。
下一步,龙圩公安分局将对高铁站、客运中心站非法拉客现象开展常态化打击整治,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舒心、有序的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龙圩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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