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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程程 于 2020-9-28 09:41 编辑
今年的10月1日是特别日子(国庆节+中秋节),在节日到来之前,很多人都会骑上方便的两轮车出门购物准备过节,那么在这个特别的节日里行车就需要特别注意了,首先,两轮车按道行驶十分之重要!
国庆节+中秋节
道路划分车道,为的是规范交通秩序,避免造成交通混乱和拥堵,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但在日常生活中,二轮车驾驶员为图方便,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这种行为不仅容易造成交通堵塞,还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了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知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大家曝光 2 起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此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希望通过以下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提醒大家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
案例一:
2020年07月14日05时39分,李某驾驶桂D号牌小型轿车沿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自西往东方向行驶,行驶至新兴三路农业发展银行对开路段时,与前方沿同车道逆向行驶由刘某驾驶(搭载钟某)的无号二轮电动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刘某、钟某二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是造成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国庆节+中秋节
国庆节+中秋节
案例二:
2020年07月29日14时59分,毛某驾驶桂D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梧州市长洲区兴龙路三祺城汇上佳超市东侧道路自南往北方向行驶,行驶至交叉路口时与路口右侧驶来由罗某驾驶的桂D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毛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毛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该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国庆节+中秋节
国庆节+中秋节
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危害极大,《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不按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往往会阻碍正常通行的机动车路线,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轻则导致交通堵塞,重则可能引起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千好万好,安全才好。行车要以安全为重,自觉摈弃交通陋习,不可为贪图一时方便而违反交通法规,给自己和他人造成追悔莫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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