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孟 发表于 2014-8-29 15:00:35

梧州一男子冒领存款 还在数钱就被抓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7:20 编辑 <br /><br />       摘要提示: 粗心大意的梧州市民陈某为了方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写有银行卡密码的纸条一起放在钱包。没想到这样的做法,却方便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

      粗心大意的梧州市民陈某为了方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写有银行卡密码的纸条一起放在钱包。没想到这样的做法,却“方便”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在顺手牵羊取走陈某的钱包后,他冒领了卡内的16000元人民币。但就在唐某还在数钱的时候,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今年8月21日22时,陈某在梧州市内一家网吧上网后,将自己的钱包遗落在座位上。过了一个半小时后,陈某的手机接到一条银行提示短信,称陈某的一张银行卡已被取走了16000元。这时候陈某才发现,自己的钱包并不在身上,有可能是在网吧上网时忘记拿了。      随后,陈某马上向110报警。接到报警后,万秀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的民警根据陈某的讲述,调取了涉事网吧及附近路段的相关监控录像,并锁定了一名有作案嫌疑的男子。      次日凌晨4时许,侦查民警发现该嫌疑男子入住在新兴二路一家宾馆。经过布控,办案民警顺利在宾馆内将嫌疑男子抓获,当时这名男子还在数着刚从银行柜员机冒领的16000元。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交代了其因赌博输钱,当晚在网吧拿走了陈某的钱包后,发现包内有银行卡密码,便分多次冒领卡内人民币现金16000元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万秀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的办案民警提醒,根据高院有关司法解释,通过拾获、盗用、诈骗等手段获取银行卡并冒领他人存款的行为,均属信用卡诈骗范畴,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最低可判刑6个月。办案民警提醒市民,银行卡密码应另外保存,不要与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放在一起,以防轻易被不法分子盗用、冒领等。(来源:西江都市报)

746 ㄎㄎㄎㄎㄎ

梁sy 发表于 2014-8-29 16:42:35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7:20 编辑 <br /><br />我只是路过打酱油的。

746 めめめめめ

wayne1984 发表于 2014-8-31 00:39:25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7:20 编辑 <br /><br />这个和信用卡诈骗偏了点,可以是盗窃公私财物罪贴切点

746 66666

幸福的承諾 发表于 2014-8-31 14:05:34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7:20 编辑 <br /><br />淡定,淡定,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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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多骄 发表于 2014-9-3 00:03:35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7:20 编辑 <br /><br />淡定,淡定,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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