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燚 发表于 2012-4-4 14:47:43

今天账号收到募捐款300,请有捐款的朋友们,联系我们,留下电话号码和名字,如不想公开名字,可和我们说,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我们统计,谢谢,非常感激各位{:3_59:}{:3_59:}{:3_59:}

林燚 发表于 2012-4-4 17:12:26

今天账号收到募捐款300,请有捐款的朋友们,联系我们,留下电话号码和名字,如不想公开名字,可和我们说,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我们统计,谢谢,非常感激各位{:3_59:}{:3_59:}{:3_59:}

晚上会公布一次现在的名单和捐款的

小马 发表于 2012-4-4 17:53:42

  自治区民政厅和区卫生厅已于2012年2月下发文件《广西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对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简称“两病”)进行重大疾病补偿。“两病”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补偿对象为0至14周岁患有以上疾病、并具有治疗适应症的参加新农合的儿童。

  根据各病种的标准化诊疗方案,广西限定了相应病种的合理医疗费用。其中,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组患者全程费用限额8万元,中危组患者全程费用限额15万元;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全程费用限额8万元;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全程费用限额2.5万元。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全程费用限额3岁以上患者2.5万元,1至3岁患者4万元,1岁以下患者5万元。

  根据方案,医疗费用包括患者的药物费用、诊疗费用、床位费等,由新农合基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和患者三方分担。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新农合基金补偿70%,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补偿30%;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新农合基金补偿70%,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补偿25%,患者自付5%;属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新农合基金补偿70%,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补偿20%,患者自付10%;属于其他对象的,新农合基金补偿70%,患者个人自付30%。

  关于补偿方式,广西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患者办理住院治疗手续时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其自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患者出院后,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向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发出费用结算函。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应在收到结算函的2个月内将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据广西卫生厅副厅长梁远介绍,广西已于2010年11月在柳州市鹿寨县和百色市平果县启动了试点工作。2012年2月,广西卫生厅和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儿童“两病”工作,确定了第一批2家白血病定点医疗机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和5家先心病定点医疗机构。

林燚 发表于 2012-4-4 21:05:54

截止到2012年4月4日21:00,捐款明细已整理公布{:3_59:}{:3_59:}{:3_59:}

林燚 发表于 2012-4-5 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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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歌星 发表于 2012-4-5 14:15:28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用一份爱心和善心对待社会,对待别人,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的素质。建设和谐社会就要从提倡做好事做善事开始,问题是做好事做善事,单靠一个人或几个人是不够的,需要政府、社会各个方面,需要组织起来,才能有点够的资金、技术、人力等支撑,使做女子事做善事效果最大化。义工群是个很好的组织,可以作这方面的尝试,群主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在一段时间筹集到一定资金,集中起来支持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而这一下那一下,过于分散,解决不了问题,或者这个没解决,又有别的问题,而且反反复复地组织活动,大家精力也有限。

烈酒咖啡 发表于 2012-4-5 21:42:55

小小心意,100

烈酒咖啡 发表于 2012-4-5 21:43:14

到时给老范

林燚 发表于 2012-4-5 23:53:06

烈酒咖啡 发表于 2012-4-5 2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到时给老范

{:3_59:}{:3_59:}多谢。。。。{:3_59:}

林燚 发表于 2012-4-5 23:54:53

截止到4月5日23:00,最近的捐款名单已经更新。请大家看一下,明天我们会继续更新,也会把今天去医院交款的扫描件发到网上来,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3_59:}{:3_59:}{:3_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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