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既然活着不容易,那么早就上天堂了,是谁都会心有不甘的......
值得深思呀 未老先衰 发表于 2012-4-27 0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经济赔偿也应该重判,就算不积极赔偿也可以强制性赔偿。
希望大家以此为戒,严格履行职责。
我不犯人,人不犯我......... 云云一云 发表于 2012-4-27 1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额,死了三个人,才判三年?这年头撞死人的刑法怎么这么低呢
是啊,花开还以为是二、三十年呢... 向往美好 发表于 2012-4-27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要有承担
是啊,既然活着不容易,那么早就上天堂了,是谁都会心有不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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