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幼儿入园有补助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7:22 编辑 <br /><br />10月20日,记者从梧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资助制度,入园补助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据了解,根据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资助。
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据市教育局有关人员介绍,文件中所提及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面向大众、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本区域内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
入园补助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保育教育和生活补助。入园补助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幼儿园可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800元和1200元二档来确定具体资助标准。1200元的补助标准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
目前,相关的文件已于梧州市各幼儿园进行公布,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凭包括家庭成员在内的户口簿和其他有关证明,可于近期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西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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