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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马 于 2021-2-18 10:49 编辑
为“静”候新春佳节,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给广大群众平安过节创造良好环境,梧州警方加大巡逻防控力度,严查违规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对各镇、社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开展巡查宣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隐患,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执行落实《梧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自觉意识,巩固禁燃禁售成效。
2月11日至13日,梧州警方在三城区共查处29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罚款23人,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8起,告诫教育8人,收缴烟花8盒。
曝光台 01 2021年2月11日17时许,城西派出所民警在巡逻工作中发现,违法人黎某强在龙圩区林水村某住宅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龙圩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这个教训我记着了,禁燃禁放人人有责,以后争做守法好市民。”市民黎先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收到了龙圩警方农历新年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02 2021年2月11日19时许,城西派出所民警发现违法人刘某成在龙圩镇旧大坡路口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龙圩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03 违法人关某在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某村家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04 违法人曾某杰在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某村家里违规放烟花爆竹。 
05 2021年2月13日晚,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违法人李某和张某在苍海湖周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龙圩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进行深刻法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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