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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饮酒后驾车存在安全隐患
酒驾不仅会影响到自己
还会对别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影响
为了严厉打击酒驾
梧州公安交警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开展冬季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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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一错再错!男子无证+“三次酒驾”被拘留
2022年12月11日凌晨,李某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07线恩义小学对面时,被执勤民警查获,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核实,驾驶人李某某系无证驾驶,其曾于2020年4月在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圩大队处罚,随后又在2020年7月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处罚,并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次酒驾属于无证驾驶+“三次酒驾”。
案例
开都开不稳 男子心存侥幸酒驾被查
2022年12月11日晚,蒙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城区滨江路永安洲大酒店门口路段设卡开展夜查行动时,现场查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韦某某。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韦某某当晚喝了几杯小酒,自我感觉很清醒没问题于是便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回家,结果在半路上被交警部门现场查处。
来源:广西梧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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