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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梧州市律师事务所普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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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4 14: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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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梧州市律师事务所普法知识


发商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而延期进行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走如下的路径:

  一、购房人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的一方迟延履行的主要债务,经催促之后在合理期限内任然没有履行其义务的,对方可以进行(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当中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解释规定,当中指出卖人如果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之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之内仍然没有履行其义务的,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其合同的,应当给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条例当中又规定了,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

  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以上的规定当中,两个催告和两、三个月的规定应当区分清楚,一为购房者催告开发商交房,一为开发商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一为购房者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取得解除权,一为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的解除权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鉴于以上的规定,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催告最好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在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开发商长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可同时主张吗?

  友情提示: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较高,发生纠纷诉诸司法后,开发商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可以请求增加,法院会支持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以上规定可知,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

  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

  其答案是可以的。

  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都是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会存在损失,至少会发生购房款利息的损失,该损失应当补偿,因此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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