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花”法官被移交司法机关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53 编辑 <br /><br />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23日重新审理了杨新华交通肇事案。自称“眼睛花了”判错案的原主审法官水涛被移交司法机关,成为河南出台错案终身追究制后第一个被追责的法官。
今年4月5日,河南省高法宣布施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只要办了错案,不管是调任还是退休,都要追究责任。
4月17日,新闻媒体披露了陕县法院水涛审理的一起糊涂案:2011年9月16日6时36分,被告人杨新华驾驶重型半挂货车沿
连霍高速行驶时,先撞击已经发生事故停在行车道内的一辆货车尾部后,又撞击快车道内张利强驾驶的轿车尾部,并骑轧
推移轿车共同撞击前方一辆货车尾部,造成轿车中3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杨新华负此
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2年3月6日,陕县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新华有期徒刑2年”,理由是“被害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但被害人张利强则表示他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主审法官水涛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时自己“眼睛花了”,没看
清湖滨区法院出具的赔偿复函。
4月23日,陕县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认为,再审期间杨新华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15万
元的部分损失,并获得谅解,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当庭判决:撤销陕县法院之前的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杨新华
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杨新华当庭表示不上诉。
三门峡市政法纪工委、三门峡中院分别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主审法官水涛移交司法机关查处;陕县法院
刑庭庭长吕丙林不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审核把关不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陕县法院副院长霍建辰作为主管刑事
审判工作的领导,审核把关不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湖滨区法院后川法庭庭长翟二民给陕县法院出具的复函存在明显瑕
疵,给予诚勉谈话处分。
卍卍卍卍卍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53 编辑 <br /><br />我有看这新闻,该死
hhhhh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53 编辑 <br /><br />我有看这新闻,该死
造成3人当场死亡和2人受伤,却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得很轻哦,那个罪犯都当庭表示不上诉......:L
≯≯≯≯≯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53 编辑 <br /><br />造成3人当场死亡和2人受伤,却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得很轻哦,那个罪犯都当庭表示不上诉......
他有积极赔偿
ЩЩЩЩЩ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53 编辑 <br /><br />他有积极赔偿
3条人命怎么赔,钱怎么让人起死回生呢:L
SSSSS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53 编辑 <br /><br />3条人命怎么赔,钱怎么让人起死回生呢
起码他有对自己的过错去努力补偿,好比有些人逃逸
FFFFF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53 编辑 <br /><br />起码他有对自己的过错去努力补偿,好比有些人逃逸
唉!人活着真是好不容易的......:L
ののののの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53 编辑 <br /><br />再经济赔偿也应该重判,就算不积极赔偿也可以强制性赔偿。
希望大家以此为戒,严格履行职责。
艹艹艹艹艹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53 编辑 <br /><br />额,死了三个人,才判三年?这年头撞死人的刑法怎么这么低呢
ddddd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53 编辑 <br /><br />唉!人活着真是好不容易的......
嗯...要有承担
ШШШШШ
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