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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12 编辑 <br /><br />市民购买奶粉获得的赠品居然是过期货!近日,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为市民更换了同品牌的合格产品。梧州市消费者协会表示,商家免费赠送的礼品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市民若发现赠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商家提出,并协商更换。
近日,市民张女士在市内某超市看到某品牌奶粉正“买一送一”促销罐装婴幼儿奶粉。据悉,购买一罐装奶粉即可获赠同品牌的一包袋装奶粉,袋装奶粉捆绑在罐装奶粉上。受促销广告吸引,张女士从货架上取下一罐,没有细看便结账了。回到家后,张女士查看所赠奶粉的产品保质期,发现赠送的袋装奶粉过期了。于是,张女士带着购物小票来到市消费者协会维权,经调解,商家更换了同品牌的袋装奶粉。
记者走访发现,商家在节日中的促销形式多样,“购物送礼”、“买一送一”成为最吸引眼球的形式之一。在河西某大型超市,记者看到,场内某知名品牌糕点有“买一送一”促销。由于商品与赠品捆绑销售,记者很难查看商品、赠品的保质期。部分卖场的赠品存放区远离顾客,市民较难及时查看赠品的品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而市内某大型超市举行购物抽奖活动,一等奖是一台某知名品牌电冰箱。当记者向超市工作人员询问作为奖品的电冰箱有没有“三包”期限时,超市工作人员含糊表示,“卖场送的商品,质量都没问题。”
针对商家免费赠送的礼品,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赠品也应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市民购物获得赠品时,要查看赠品外包装,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商家当面协商更换。此外,市民要保留获赠礼品的购物小票。若与商家协商更换未果,可凭小票到辖区工商部门、市消协维权。(《西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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