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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吴英写《曾经心痛,我的2011》描述残酷现实是否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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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7: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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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8:45 编辑 <br /><br />       据悉吴英看守所里写《曾经心痛,我的2011》 描述残酷现实,但这个是否可以为吴英的一审二审死刑判决起到什么作用呢?吴英在看守所度过了第5个春节,她的父亲吴永正做了个梦:“觉得女儿有难,急着让律师去会见查看,却被法院拒绝。”他半夜惊醒,心有余悸。
        吴英的羁押生活停留在手写材料和律师的记忆力。5年漫长洗礼,她曾在身边人的改判中重建信心,也曾吞下半瓶工业胶水自尽;希望与失望交替出现,洗去稚嫩,逐渐抚平了波动的情绪。一切变化凝聚在日与夜里,只有吴英清楚其间挣扎。
       狱中吴英始终重视对外界信息的搜集,她对政法系统的调整、变化尤为关心。2010年5月20日,吴英29岁生日,恰逢中央政法委第13次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第5次专题汇报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标准,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责任制,真正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吴英在《新闻联播》里看到后,当即一一记下。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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