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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青丝如墨 于 2015-4-23 09:18 编辑 <br /><br /> 摘要提示: 近日,梧州市房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梧州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房地产中介机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目前,在梧州市工商部门注册年检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共有139家,其中市本级有63家,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分别有28家、39家和9家。
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梧州市房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梧州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房地产中介机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目前,在梧州市工商部门注册年检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共有139家,其中市本级有63家,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分别有28家、39家和9家。5月下旬至6月3日,梧州市房产管理局、工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法,对房地产中介行业企业风险、非法集资等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房地产中介公司对国家相关金融政策和规定执行相对较好,无非法集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梧州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平稳有序。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个别房地产中介公司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个别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公司营业场所没有明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等信息;个别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涉嫌发布虚假业务广告的行为,如未取得金融许可,擅自发布发放小额贷款的广告等。
梧州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查行动中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已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对违法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市处非办、房产、工商、物价、税务等相关管理部门跟踪处理。
据介绍,房地产中介市场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目的,而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常见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对非法集资活动,除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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