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家园网

  • 网站客服:0774-3860029
  • 合作热线:13005970033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2465|回复: 0

[新闻资讯] 洛阳电视台记者被劫中13刀身亡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2-10-30 17: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告位

同城信息发布,找梧州家园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社区巡管 于 2015-4-19 17:01 编辑 <br /><br />       新华网郑州10月30日电 记者从河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遇害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罪犯张晓波、李俊召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6年。
      2011年9月18日凌晨1时许,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在行至西工区多菱路中段时遭遇抢劫,其随身携带的电脑、钱包、照相机、银行卡及本人身份证等物被抢,反抗过程中其身中多刀,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洛阳市公安局侦查,家住洛龙区安镇的男性犯罪嫌疑人张晓波(28岁,无业,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李俊召(24岁,无业)同时被警方锁定。2011年9月20日22时许,专案民警在洛阳火车站将正欲外逃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9月17日21时许,张晓波因手头不宽裕与李俊召预谋抢劫。9月18日1时许,张晓波看到李翔一人提包行走,于是骑车尾随,当李翔走到多菱路中段家属院附近准备拿钥匙开门时,张晓波停下摩托车起身持刀威胁李翔交出手提包,李翔遂进行激烈反抗、呼喊。张晓波慌乱之中持刀在李翔身上乱捅,将李翔捅倒后抢包逃跑。身中13刀的李翔因失血过多休克,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晓波因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俊召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

548 ?????
@开网店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APP开发、视频制作、活动策划、多机位直播、宣传推广等;
@广告投放、新闻爆料、帖子审核、内容举报、论坛投诉、网站合作等,联系0774-3860029 13005970033(微信同号)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