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家园网

  • 网站客服:0774-3860029
  • 合作热线:13005970033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3077|回复: 2

[都市直击] 梧州市民消费收到“顶包发票”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2-12-2 12: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告位

同城信息发布,找梧州家园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青丝如墨 于 2015-4-24 09:43 编辑 <br /><br />市民梁小姐到河东某餐馆消费,结账付款后要求商家开发票,却收到“顶包发票”。万秀区地方税务部门提醒,市民遇到商家拒开发票,或发票内容与实际消费情况不相符时,可向商家索要收款收据,并凭收款收据举报。  
近日,市民梁小姐和家人到市南堤路某餐馆吃饭,消费了80多元。梁小姐一直习惯在各类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梁小姐表示,当天结账后,她要求服务员开发票。随后,服务员拿了一张由市文澜路某大酒楼开出的发票给她,该张发票上的消费金额和梁小姐实际付款金额不同,发票上的刮奖区已被人为刮开。

  
当梁小姐质疑该张发票是否合法、有效时,服务人员称“反正你都可以拿去用作报销”来回复梁小姐的质疑。由于消费金额不大,梁小姐打消了据理力争的念头。

  
获悉梁小姐遭遇后,记者来到梁小姐吃饭的南堤路某餐馆,向该餐馆相关负责人了解,为什么用其他发票“顶包”?该餐馆相关负责人解释称,餐馆的总店在河西,梁小姐消费当天,总店发票机出故障,无法开发票,“如果顾客要求开发票,我们可以先为顾客开收款收据,顾客隔日持收款收据再来取发票。”该负责人表示,当时猜想梁小姐急于索取发票,“所以用别的发票顶替。”

  
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市民或因就餐吃到不洁食物、或因在就餐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等投诉时有发生。此时,相关的消费凭证、收款发票成为市民重要的维权依据。市消协秘书长李晚昌提醒,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民消费后,有权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经营者必须出具。

  
从万秀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了解到,市民在万秀区辖区内的餐饮企业用餐后,遇到商家拒开发票或者所开发票的内容、金额与实际收费情况不相符时,可向商家索要收款收据作为举报依据,并拨打0774—2821685举报商家不如实开发票行为。税务部门接报后,会到现场核实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开网店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APP开发、视频制作、活动策划、多机位直播、宣传推广等;
@广告投放、新闻爆料、帖子审核、内容举报、论坛投诉、网站合作等,联系0774-3860029 13005970033(微信同号)
发表于 2012-12-3 00: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丝如墨 于 2015-4-24 09:44 编辑 <br /><br />80多元都开发票- -无语.
@开网店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APP开发、视频制作、活动策划、多机位直播、宣传推广等;
@广告投放、新闻爆料、帖子审核、内容举报、论坛投诉、网站合作等,联系0774-3860029 13005970033(微信同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 17: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丝如墨 于 2015-4-24 09:44 编辑 <br /><br />80多元都开发票- -无语.[/quote]


@开网店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APP开发、视频制作、活动策划、多机位直播、宣传推广等;
@广告投放、新闻爆料、帖子审核、内容举报、论坛投诉、网站合作等,联系0774-3860029 13005970033(微信同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