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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直击] 梧州:市民举报违规倾倒行为有奖 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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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21: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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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青丝如墨 于 2015-4-23 23:05 编辑 <br /><br />

梧州:市民举报违规倾倒行为有奖 须提供证据

梧州:市民举报违规倾倒行为有奖 须提供证据

梧州:市民举报违规倾倒行为有奖 须提供证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梧州市市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的情况越来越突出。虽然梧州市已出台相关规定进行治理,但是违规倾倒行为仍屡禁不止。为进一步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建筑垃圾运输及建筑工地管理,近日,市政管理部门制定奖励办法,对据实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者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200元。
    最高可奖励200元
    针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建筑垃圾堆放等不同方面的违规行为,新制定的《梧州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就举报及奖励作了具体规定。其中,举报建筑工地未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未修建缓冲带、过滤池、洗车台,车辆进出污染路面的,经核实,每件奖励100元;举报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洗净车体驶入城市道路,未密闭苫盖、超高超载运输,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经核实,每件奖励50~100元;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的,经举报核实后,每件奖励50元;举报不按规定地点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的,经核实,每件奖励100~200元;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经批准,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进行作业运输的,即7:30至8:30,11:30至12:30,14:00至15:00,17:00至18:00等四个时段,经举报核实后,每件奖励100元。
    实名举报受保护
    市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人只要能够提供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和录像或照片(工地或车号)等重要证据,经市政管理局或城监执法部门核实并依法处理后,便可领取奖励。举报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核查情况兑现奖励。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相关信息,不会公布具体奖励情况。(记者 曾燕 通讯员 蒙建丽)
    相关链接
    举报电话:市政热线12319;万秀城监大队:2828308;蝶山城监大队:5835111;长洲城监大队:3893131。
    邮递地址:梧州市市政管理局四楼市容环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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