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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青丝如墨 于 2015-4-23 08:59 编辑 <br /><br />
图片仅供参考
8月18日,记者从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梧州市大工业用电暂时恢复丰枯水期季节性电价(化肥、蔗糖、农药、农膜生产、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生产用电及发电企业在启动调试阶段用电除外)。 据悉,此举将影响全市约210家企业生产用电的执行电价。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工信委近日下发的《关于2014年7—12月份部分市暂时恢复执行丰枯水期季节性电价的通知》,为了缓解当前全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困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包括梧州市在内的9个区内城市从7月份起至年底,暂时恢复大工业用电丰枯水期季节电价。 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介绍,未恢复丰枯电价前,梧州市大工业用电执行的是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全年统一基准电价。暂时恢复丰枯电价后,7月至9月丰水期的电价相对下降约10%,10月至12月枯水期电价相对上涨约10%,丰枯水期季节电价差在每千瓦时0.11元至0.13元幅度范围内。(来源:西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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